“火食”通“伙食”,指生火煮饭的地方。 1.《荀子•宥坐》:“孔子南适楚,戹於陈蔡之间,七日不火食,藜羹不糂,弟子皆有饥色。” 2.南朝•梁任昉《奏弹刘整》:“寅罢西阳郡还,虽未别火食,寅以私钱七千赎当伯 。”